國家藥監局發布《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審批操作規范》,其中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關于注冊證有關內容如下:
首次注冊的,注冊證批準日期與生效日期一致,延續注冊的,批準時間在原注冊證有效期內的,注冊證生效日期為原注冊證到期次日,批準時間不在原注冊證有效期內的,注冊證生效日期為批準日期。
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委托生產的,在注冊證備注欄中注明受托企業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