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有效預防、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,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所需醫療器械盡快上市使用,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開通綠色通道,開展醫用物資應急審批,高質量完成了應急所需醫用物資的保供任務。回顧2010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《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》,已不再適應當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需求,且與現行醫療器械法規要求存在不完全一致情形,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,做好常態化防控工作,依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《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等法規文件規定,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2010年制定的《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》進行修訂,以適應當前法規要求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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